《 台灣土地銀行九十六年儲備雇員甄試公告 》
壹、甄試類別、錄取名額、需才地區等(詳如下表): |
類別 |
需才地區 |
錄取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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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市 |
基隆縣市 |
桃園縣市 |
新竹縣市 |
苗栗縣市 |
宜蘭縣市 |
|||
一般金融人員 |
52 |
3 |
10 |
10 |
|
|
75 |
|
外勤人員 |
57 |
5 |
20 |
15 |
5 |
3 |
105 |
|
外匯人員 |
20 |
|
|
|
|
|
20 |
|
資訊人員 |
機房輪值人員 |
10 |
|
|
|
|
|
10 |
系統維護人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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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0 |
|
合計 |
179 |
8 |
30 |
25 |
5 |
3 |
250 |
|
備註 |
1. 參加甄試者僅可選擇一個類別及需才地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別。 2. 資訊機房輪值人員,需輪值大夜班,無法輪值者請勿報考。 |
一、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學歷: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畢業證書者(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三)報考「外勤人員」類組者,應於96 年3 月19 日前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四)性別:不拘。 (五)年齡:不限。 (六)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96 年5 月28 日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七)體格需求: 1.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8 以上 2.辨色力及聽力正常 3.無心臟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比例: (一)共同科目:國文占第一試成績20%、英文占第一試成績40%。 (二)綜合科目:占第一試成績40%。 |
類組代碼 |
類別 |
綜合科目 |
325 |
一般金融人員
|
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
326 |
外勤人員 |
|
327 |
外匯人員 |
會計學概要、國際金融業務概要、國際貿易實務概要 |
328 |
資訊人員 |
資料處理概要、計算機概要 |
329 |
網路管理
資訊人員 |
程式設計(以COBOL、SQL、VB 及JAVA 語言為主)、資料庫管理、網路管理 |
貳、報名 一、報名期間:96 年3 月9 日上午9:00 起至3 月19 日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本項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臺灣土地銀行(http://www.landbank.com.tw) 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僅可擇一類別及需才地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別。 三、報名費: (一)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50 元整;報名費發票將於測驗當日現場發放。 (二)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繳款期限至96 年3 月19 日18:00 止。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期限至96 年3 月19 日24:00 止。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考生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報名期間亦可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96 年3 月20 日15:30 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考生自行負擔。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 ;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 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者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 3.因ATM轉帳需2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3 個工作天後再至本院網頁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繳費完成」狀態。 參、測驗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96 年4 月15 日(星期日) (一)測驗時間及科目 |
節次 |
測驗科目 |
預備 |
測驗時間 |
題型及方式 |
第一節 |
國文 |
08:20 |
08:30~ 09:30 |
四選一單選選擇題,採劃記答案卡作答 |
第二節 |
英文 |
09:50 |
10:00 ~ 11:00 |
|
第三節 |
綜合科目 |
11:20 |
11:30 ~ 12:30 |
(二)測驗地點:以台北縣市學校為測驗地點(其他各縣市未設試場),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本院網站,應考人可於96 年4 月9 日後至本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三)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 卡,四者擇一)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本次測驗試卷、答案卡一律回收,故不提供試題及解答公告,且不受理試題疑義之申請。 二、第二試(面試):96 年5 月19 日(星期六) (一)集中於台北市舉辦,應考人可於96 年5 月14 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測驗地點。【輔以e-mail或行動電話簡訊方式通知(未通過者不予通知)】。 (二)攜帶及繳交證件:第二試當日務必攜帶本人身分證件正本(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肆、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本院網站及測驗入場通知書相關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 (一)請應考人自備2B鉛筆、橡皮擦,答案卡限用2B鉛筆畫記,違者不予計分。 (二)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桌角號碼、應試類組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三)題型均為選擇題,請詳閱試卷標題說明及配分,並選出最適當答案。試卷及答案卡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科以零分計。 (四)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畫記答案處作答,作答時將正確答案畫記於該題號之圓圈內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圓圈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以免影響計分。 (五)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細心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並不得使用立可白等修正液。 (六)如未照上列各項規定作答,或書寫非必要之文字、符號,且因畫記顏色過淡或畫記後擦拭不淨致電腦無法辨識正確計分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七)應試時,一律不得使用任何機型之電子計算機。 (八)如有頂替代考、護航、帶小抄或偷看他人答案等違規情事,即令立即出場,參加測驗之成績不予計分,取消當次測驗應試資格。 (九)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就座,除第一節於測驗開始10 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其餘各節均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每節測驗開始後30 分鐘內不得離場。測驗期間應考人一經離場,概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入試場。 (十)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呼叫器、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鈴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一)其他測驗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二、第二試(面試): (一)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護照、駕照或健保IC 卡,四者擇一)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早到者恕不受理;惟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面試時應考人需繳交下列表件各乙份(請直接影印或黏貼於A4 空白紙張上,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影本。 3.兵役: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或可於96 年5月28 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 4.報考外勤人員者,須繳附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 5.有以下證件者請提供影本:技能檢定、證照、工作經歷證明文件(供面試時參考)。 註:以上所繳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獲錄取者亦將取消錄取資格。 (二)測驗當日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96 月5 月14日於本院網站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 1.國文佔第一試成績20%; 2.英文佔第一試成績40%; 3.綜合科目佔第一試成績40%。 ※依第一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2 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如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綜合科目、英文、國文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二)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 2.第二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30%。 二、錄取方式: (一)錄取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但考試科目有一科零分或總成績未達40 分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1.第一試(筆試)成績。 2.面試成績 依成績高低(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決定排序。 (三)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四)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灣土地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陸、測驗結果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結果通知書預定96 年5 月7 日於本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公告,恕不另寄發第一測驗結果通知書。 二、第二試(面試)入場通知書預定96 年5 月14 日於本院網站公告,請應考人自行至網站查詢及下載,恕不另寄發第二試入場通知書與應注意事項。 三、錄取名單預定於96 年5 月28 日公告,請應考人於當日後至本院網站查詢。 柒、成績複查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96 年5 月7日09:00 至5 月8 日18:00 前至本院網站測驗成績複查專區(http://www.tabf.org.tw)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流程如下: (一)請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帳號(身分證號碼)及密碼。 (二)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三)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50 元,另收取25 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75 元,複查二科為125 元),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本院提供下列方式繳款方式: 1.信用卡線上刷卡: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複查費,繳款期限至5 月8日18:00 止。 2.金融機構ATM轉帳:繳款帳號請詳本院網站,繳款期限至5 月8日24:00 止。 3.選擇ATM轉帳方式繳款者,請於繳費3 個工作天後自行上網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已繳費完成。 (四)應考人逾期繳款,本院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並將進行退款;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未通過第一試(筆試)測驗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該類組第一試最低錄取標準者,即予更正第一試測驗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面試);原已通過第一試(筆試)測驗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該類組第一試錄取標準者,即取消其參加第二試(面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四、複查結果通知書預定於96 年5 月14 日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應考人。 捌、錄取及進用 一、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由臺灣土地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於榜示後依序進用。惟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進用後先行試用6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不合格解僱。 三、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在進用機構需才地區之業務單位服務滿3 年,始得申請調動,並立同意書,否則不予僱用。 四、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驗: (一)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畢業證書正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三)外勤人員繳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正本。 (四)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 五、體檢俟分發報到由臺灣土地銀行發給「公務人員健康證明書」,再赴公立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未提出檢驗合格者,即取銷錄取資格。 六、凡經錄取分發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四)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六)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七、本項甄試錄取人員並非「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所稱之雇員,自不得應該項委任升等考試。 玖、待遇: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支薪,試用期間支給5 職等1 級480 薪點(月薪約32,000元)。 拾、其他注意事項:本項測驗有關訊息記載於網際網路,歡迎上網查閱。 臺灣土地銀行(http://www.landbank.com.tw) 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www.tabf.org.tw) |
臺灣土地銀行96
年儲備雇員甄試 |
試別 |
要項 |
時間 |
備註 |
第一試: |
報名期間 |
96
年3 月9 日9:00 |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後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
96 年4 月9 日 |
請於96 年4 月9 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編號,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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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
96 年4 月15 日(星期日) |
僅設台北考區;請詳閱本應試說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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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查詢 |
96 年5 月7 日 |
請於96 年5 月7 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恕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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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
96
年5 月7 日09:00 |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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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查結果通知寄發 |
96 年5 月14 日 |
以掛號郵件寄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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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 |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
96 年5 月14 日 |
請於95 年5 月14 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
測驗日期 |
96 年5 月19 日 |
僅設台北考區;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組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請攜帶身分證件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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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單公告 |
96 年5 月28 日 |
請於96 年5 月28 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灣土地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臺灣土地銀行及本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