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銀行九十六年新進行員甄試公告 》
一、甄選類別、資格及甄選方式: |
類別 |
名額 |
資格 |
甄選方式 |
五職等辦事員 |
300名 |
1.大專以上法律、商學、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
1.書面審查。 |
七職等辦事員 |
50名 |
1.法律、商學、管理研究所畢業。 |
1.書面審查。 |
程式設計員 |
15名 |
1.大專畢業,應屆畢業生可。 |
1.書面審查。 |
系統分析及管理人員 |
7名 |
1.大專以上資訊、電機、電子、通訊、資管、資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
1.書面審查。 |
電腦機房操作人員 |
4名 |
1.專科以上電子、資訊相關科系畢業或具電腦機房作業經驗者。 |
1.書面審查。 |
二、工作地點: (一)、五職等辦事員:台北縣市。 (二)、七職等辦事員: 北部地區:30名(新竹(含)以北各縣市)。 中部地區:10名(嘉義(不含)以北、新竹以南各縣市)。 南部地區:10名(嘉義(含)以南各縣市)。 (三)、程式設計員、系統分析及管理人員、電腦機房操作人員:台北市。 三、薪資:五職等辦事員每月新台幣29,830元、七職等辦事員每月新台幣39,812元。(資訊類人員薪資面議) 四、福利:勞、健保、僱主意外責任險、午餐津貼(1,800元)、優惠存款/貸款及其他福利事項。 五、報名期限:自96年6月1日9時起至96年6月12日17時止。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採網路報名佐以通訊報名。 1.報名者進入本行網站(https://www.chb.com.tw)後,先進入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及應徵者常問問題詳讀相關資料再填寫報名表。(路徑:首頁「關於彰銀」→「菁英招募」→「職缺公告」) 2.報名表填妥後請列印,並檢附下列資料,以大型信封(24×33㎝)於96年6月12日前(郵戳為憑)投遞至【(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57號9樓 彰化銀行人力資源處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類別」、「登錄序號」,範例:「五職等辦事員」、「10210」。 (1)最近半年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及身份證影本,並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暨在學期間各學期成績單(含操行)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3)男性應檢具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現役軍人請附可於96年8月底前退伍之證明)。 (二)、報名表中「通訊地址欄」、「電子信箱欄」應填97年8月底前可連絡之詳細資料;如因住址或e-mail有誤,導致按址無人收信或退件等原因未能寄達,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三)、郵寄報名表前,請詳加檢查報名表最後是否簽名及各項表件是否齊全,未通過書面審查者恕不退件。 (四)、通過書面審查者,本行將以e-mail通知參加能力測驗、面談及錄取與否,各階段通過名單亦將公告於本行網站,均不另以書面通知。 七、本次正取人員,除七職等辦事員同期調訓、分發外,五職等辦事員依錄取成績高低順序於一年內視業務需要分批進用,若一年內未獲通知進用,資格將不予保留。資訊人員則由資訊處統一進用。 八、錄取人員(資訊類人員除外)應於報名表簽章同意「除銀行因業務上需要予以調整服務地區(單位)外,錄取人員應在原分發單位服務滿2年(含試用期間),始得申請調動」。 九、報考七職等辦事員者,應同意經本行錄取後簽訂一年定期契約(如係本行現職員工則應簽訂同意書),期滿通過考核者,始得續任不定期契約員工,倘未能同意定期契約(或同意書)內容時,則無條件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十、報名表欄位資料,報考人應詳實填寫,錄取後經查驗如有虛偽不實者,將註銷錄取資格或終止僱用契約。 十一、錄取人員自分發單位報到日起試用六個月,試用期間,如考核不及格,終止僱用契約。 十二、報考人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查詢本行網址(https://www.chb.com.tw)或向本行人力資源處洽詢:聯絡電話:02-25362951-1915謝苓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