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三分天註定,七分靠努力,愛拼才會贏」,但在面對考試的競爭,一味地努力硬拼,往往未必能夠獲取相對的高分,因為考試有其準備之要領;尤其是法律的科目,對於大部份非法律系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難免形成一股壓力,總認為法律條文艱深難懂,且要把所有的條文「背」起來,更是談何容易。事實上,法律乃注重理解,一旦充份了解意思之後,所謂的「背」就不再是個困難的問題了。而人類的記憶是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淡忘的,尤其是法律條文,如果沒有經常使用或是複習,恐怕不必經過太長的時間,其印象便將便得模糊。如果此時進考場應試,肯定無法獲得理想的分數。因此,在準備法律科目時,切記勿因之前已經熟讀,便完全擱置不理,而直到考前一、兩天才又臨時抱佛腳,如此之準備方法必定是成效不彰。故在此建議考生,不妨於理解熟讀之後,在考前仍需預留相當的時間複習,以保持最佳的記憶應戰,始可脫穎而出。 本書乃針對民法選擇題之題型彙整編著,內容依照民法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之順序,按章節以提綱挈領式整理重點,並於每編之後彙編「精選試題」,按試題之難易程度區分為基本題與進階題,考生可利用試題演練以檢測自己的實力。 本書承蒙慧芬、恩瑩兩位同事不厭其煩的提供意見並協助校稿,在此特別感謝該等之鼎力相助,使得本書得以順利付梓。 吳雪如
謹識 |
▲ 第一編 總則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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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
權利與義務 |
第二節 |
法例 |
第三節 |
權利主體 |
第四節 |
權利客體 |
第五節 |
權利變動—法律行為 |
第六節 |
權利之行使 |
精選試題—基本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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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試題—進階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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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編 債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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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債的發生 |
第二章 |
債的標的 |
第三章 |
債之效力─論債務不履行 |
第四章 |
保全 |
第五章 |
契約的確定 |
第六章 |
契約之解除與終止 |
第七章 |
雙務契約與涉他契約 |
第八章 |
多數債務人、債權人 |
第九章 |
債之移轉 |
第十章 |
債之消滅 |
精選試題—基本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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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試題—進階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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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編 債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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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買賣 |
第二章 |
互易 |
第三章 |
交互計算 |
第四章 |
贈與 |
第五章 |
租賃 |
第六章 |
借貸 |
第七章 |
僱傭 |
第八章 |
承攬 |
第九章 |
旅遊 |
第十章 |
出版 |
第十一章 |
委任 |
第十二章 |
經理人與代辦商 |
第十三章 |
居間 |
第十四章 |
行紀 |
第十五章 |
寄託 |
第十六章 |
倉庫 |
第十七章 |
運送 |
第十八章 |
承攬運送 |
第十九章 |
合夥 |
第二十章 |
隱名合夥 |
第二一章 |
合會 |
第二二章 |
和解 |
第二三章 |
保證 |
精選試題—基本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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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試題—進階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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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編 物權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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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總論 |
第二章 |
所有權 |
第三章 |
地上權 |
第四章 |
永佃權 |
第五章 |
地役權 |
第六章 |
抵押權 |
第七章 |
質權 |
第八章 |
典權 |
第九章 |
留置權 |
第十章 |
占有 |
精選試題—基本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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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試題—進階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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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編 親屬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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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通則 |
第二章 |
婚姻 |
第三章 |
父母子女 |
第四章 |
監護 |
第五章 |
扶養 |
第六章 |
家及親屬會議 |
精選試題—基本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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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編 繼承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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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遺產繼承人 |
第二章 |
遺產之繼承 |
第三章 |
遺囑 |
精選試題—基本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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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屆試題彙編 ▲ |
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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