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 ▲

壹、各科別普通科目均為: 

一、憲法與英文(各占百分之五十)。 

二、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貳、本考試試題題型,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參、各考試科別凡列有選試科目者,用人機關提列任用計畫時,須依選試科目分別填列需用名額,並按選填該選試科目之應考人擇優錄取。選試科目在二科以上之科別,已按選試科目之排列順序搭配成套(以植物病蟲害科別為例,植物病原學、植物病害防治學為第一套,昆蟲生態學、害蟲管理學為第二套。)用人機關應依不同配套之選試科目填列需用名額,不得自行組合選試科目。上述規定並載明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 行政類別 》

類別

職組

職系

科別

應試專業科目

備註

行政

普通行政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三、行政法研究

四、行政學研究

五、公共政策研究

六、民法刑法總則研究

 

一般民政

一般民政

三、行政法研究

四、行政學研究

五、地方自治研究

六、民法刑法總則研究

 

僑務行政

僑務行政

三、行政法研究

四、經濟學研究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韓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或俄文;包括作文、翻譯及應用文)

六、僑務行政及法規

應試科目五為選試科目。

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

三、行政法研究

四、社會福利理論與社會工作

五、社會福利政策與立法

六、社會研究法

 

勞工行政

三、行政法研究

四、勞資關係與勞工運動

五、勞工政策與勞工立法

六、就業安全與勞工福利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三、行政法研究

四、行政學研究

五、人事行政學研究(包括考銓制度與法規)

六、各國人事制度研究

 

法制

法制

三、行政法研究

四、民法(包括民事特別法)

五、刑法(包括刑事特別法)

六、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

 

地政

地政

三、土地經濟學研究

四、土地法規與土地政策

五、土地估價研究

六、土地利用(包括土地開發及使用管制)

 

文教新聞行政

文教行政

教育行政

三、教育計畫與評鑑研究

四、教育哲學

五、教育行政學研究(包括主要教法規)

六、教育史及比較教育

 

國際文教行政

三、文化史及比較文化研究

四、教育哲學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韓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意文、馬來亞文或葡萄牙文;包括作文、翻譯及應用文)

六、國際關係研究

應試科目五為選試科目。

新聞編譯

新聞編譯

三、大眾媒介問題研究(包括新聞傳播法規)

四、國際關係研究

五、外國文(法文、德文、日文、韓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俄文、意文、馬來亞文、葡萄牙文或土耳其文;包括作文、翻譯及應用文)

六、英文(包括作文、翻譯及應用文)

應試科目五為選試科目。

圖書博物管理

圖書資訊管理

三、圖書資訊學研究

四、圖書館管理研究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或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及應用文)

六、網路資源與資訊檢索

應試科目五為選試科目。

博物管理

三、博物館學研究

四、藝術史研究或自然科學研究

五、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或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及應用文)

六、文化人類學與博物館實務研究

應試科目四、五為選試科目。

史料編纂

三、本國近代史研究

四、西洋近代史研究

五、史學方法研究

六、檔案文獻學

 

財務行政

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

三、經濟學研究

四、財政學研究

五、會計學研究

六、財稅法規(包括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營業稅法、土地稅法及其相關法規)或證券法規(包括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相關法規)

應試科目六為選試科目。

金融保險

金融保險

三、經濟學研究

四、貨幣銀行學研究

五、金融保險法規(包括銀行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及其相關法規)

六、保險學研究或財務管理研究

應試科目六為選試科目。

會計審計

會計審計

三、高等會計學及管理會計

四、政府會計

五、審計學研究(包括政府審計)

六、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其相關法規)

 

統計

統計

三、統計學(包括數理統計)

四、線性模式

五、統計實務(包括統計法規及抽樣方法)

六、資料處理(包括計算機概論、統計套裝軟體之SAS、BMDP、SPSS、MINTAB)

 

法務行政

司法行政

公證人

三、民法

四、公證法及非訟事件法

五、商事法及國際私法

六、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觀護人

三、刑事法(包括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及其相關法規)

四、觀護制度及犯罪學

五、心理測驗及犯罪心理學

六、心理輔導及社會工作

 

經建行政

經建行政

經濟分析

三、國際經濟學研究

四、公共經濟學(包括財政學)

五、高等經濟理論(包括個體經濟及總體經濟學)

六、數量方法(包括計量經濟學及數理統計)

 

商業行政

三、企業管理學

四、經濟分析(包括個體經濟學及總體經濟學)

五、商事法

六、民法(不包括親屬編)

 

工業行政

三、工業管理學

四、經濟分析(包括個體經濟學及總體經濟學)

五、產業經濟學

六、統計學

 

國際貿易

三、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研究

四、國際貿易法規

五、國際金融(包括國際匯兌)

六、國際企業管理學

 

自然保育

三、自然與文化資源經營管理學

四、生態學

五、動物分類學或地質學或人類學

六、植物分類學或地形學或環境規劃

應試科目五、六為選試科目,第一套為﹁動物分類學、植物分類學﹂,第二套為﹁地質學、地形學﹂,第三套為﹁人類學、環境規劃﹂。

企業管理

企業管理

三、組織管理理論(包括企業政策)

四、行銷管理學

五、財務管理學

六、生產與作業管理學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

三、交通政策研究

四、運輸管理

五、交通法規研究

六、運輸經濟

 

衛生行政

衛生環保行政

衛生行政

三、環境衛生學(包括職業衛生)

四、醫務管理學

五、流行病學及生物統計學

六、衛生行政學

 

環保行政

三、環境衛生學

四、環境科學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

六、環境污染法規

 

《 行政類別 》 

類別

職組

職系

科別

應試專業科目

備註

技術

農林技術

農業技術

農藝

三、作物生理學

四、試驗設計

五、高等作物學

六、作物育種學

 

農業化學

三、土壤管理

四、高等土壤物理與化學

五、高等植物營養學

六、農業微生物學

 

園藝

三、果樹學及蔬菜學

四、花卉學及造園學

五、園產品處理學及加工學

六、園藝作物育種學及園藝作物生理學

 

植物病蟲害

三、植物病理學

四、農業昆蟲學

五、植物病原學或昆蟲生態學

六、植物病害防治學或害蟲管理學

應試科目五、六為選試科目,第一套為﹁植物病原學、植物病害防治學﹂,第二套為﹁昆蟲生態學、害蟲管理學﹂。

水土保持

三、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四、集水區經營學與水文學

五、野溪治理(包括流體力學)

六、坡地穩定工程(包括土壤力學與植生工程)

 

食品

三、高等食品加工與營養學

四、食品衛生與安全

五、高等食品化學

六、高等食品微生物學

 

農業機械

三、農產品物理性質

四、高等農產加工工程學

五、農業機械學與農業動力學

六、高等農機設計學

 

生物資源動物組

三、自然資源保護

四、生物統計學

五、動物分類學

六、動物生態學

 

林業技術

林業

三、森林資源經營及管理學

四、森林生態及育林學

五、森林利用學

六、林政學

 

水產技術

水產養殖

三、水產綜論

四、高等魚類生理學

五、高等水產養殖學

六、高等魚病學

 

水產製造

三、水產綜論

四、高等水產微生物學

五、高等水產製造學

六、高等水產化學

 

漁撈

三、水產綜論

四、水產資源學

五、漁具漁法學

六、生物海洋學(包括漁場學)

 

水產資源

三、水產綜論

四、水產資源學

五、漁業管理學

六、生物統計學

 

畜牧獸醫

畜牧

三、畜產品加工與利用

四、家畜生理學與解剖學

五、家畜育種學

六、家畜營養學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三、高等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高等鋼筋混凝土學及設計

六、工程管理及施工

 

建築工程

三、營建法規(包括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國宅條例及其相關法規)

四、建築計畫與敷地設計

五、建築構造與施工

六、建築設計(著重建築規劃及設計概念)

應試科目六考試時間為六小時。

結構工程

三、高等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

四、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

五、結構學(包括結構動力學)

六、房屋及橋樑結構設計(包括耐震設計)

應試科目六考試時間為四小時。

環境工程

三、環工單元操作

四、環境工程及設計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

六、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水利工程

三、高等流體力學

四、高等水文學

五、水資源工程或港灣與海洋工程

六、渠道水力學或波浪力學

應試科目五、六為選試科目,第一套為﹁水資源工程、渠道水力學﹂;第二套為﹁港灣與海洋工程、波浪力學﹂。

農業工程

三、高等流體力學

四、高等土壤物理(包括土壤力學及地下水學)

五、灌溉工程與排水工程

六、農業系統規劃

 

大地工程

三、高等土壤力學(包括土壤動力學)

四、基礎工程及設計(包括耐震設計)

五、岩石力學

六、工程地質及工址調查

 

機械工程

機械工程

機械工程

三、內燃機

四、自動控制學

五、機械設計學

六、機械製造學

 

輪機工程

三、流體力學及流體機械學

四、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及材料力學)

五、輪機工程學(包括船用電學)

六、機械設計

 

造船工程

三、船用流體力學

四、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及材料力學)

五、造船設計

六、船體結構學

 

紡織工程

三、高等紡織機械學

四、高等印染學(包括煉漂學及整理加工學)

五、高等紡織化學及紡織物理學

六、高等紡紗學及織造學

 

航空工程

三、高等空氣動力學

四、飛機結構學

五、飛機發動機學(包括內燃機學與噴射引擎)

六、飛行控制系統

 

印刷工程

三、印刷材料與機械學(包括適性檢測)

四、彩色複製學

五、印刷系統分析與設計

六、印刷工廠管理

 

電機工程

電力工程

電力工程

三、電力系統

四、控制系統

五、電力電子

六、電機機械

 

電子工程

電子工程

三、高等電子電路學(包括類比及數位)

四、電路分析

五、積體電路技術或數位信號處理

六、電子元件或數位系統設計

應試科目五、六為選試科目,第一套為﹁積體電路技術、電子元件﹂;第二套為﹁數位信號處理、數位系統設計﹂。

電信工程

三、高等電子電路學(包括類比及數位)

四、數位通信系統

五、數位信號處理

六、光電原理或高等電磁學或統計通信理論或計算機通信網路

應試科目六為選試科目。

資訊工程

三、高等計算機結構

四、作業系統設計

五、計算機通信網路

六、程式語言及編譯器

 

控制工程

三、數值分析

四、控制系統

五、電力電子

六、微算機系統

 

光電工程

三、光電工程導論

四、電磁學

五、近代光學

六、平面顯示器技術

 

資訊處理

資訊處理

資訊

三、演算法分析或資訊管理

四、資料庫設計

五、計算機通信網路

六、系統分析

應試科目三為選試科目。

物理

物理

地震測報

三、高等構造地質學

四、高等地震學

五、高等地球物理數學

六、高等地震資料處理

 

原子能

核子工程

三、反應器工程

四、核能安全

五、核工原理

六、核輻射度量

 

輻射安全

三、保健物理

四、輻射劑量與輻射生物

五、輻射度量

六、游離輻射防護法規

 

工業

化學工程

化學工程

三、高等輸送現象

四、高等化工熱力學

五、高等化學反應工程學

六、化學程序工業

 

工業工程

工業工程

三、作業研究(包括線性規劃及等候理論)

四、系統分析及設計(包括人因工程)

五、工程經濟學

六、生產計畫及管制學

 

工業安全

三、人因工程

四、工業衛生

五、工業安全管理實務

六、機械防護及爆炸火災防止

 

檢驗

檢驗

環境檢驗

三、環境化學

四、儀器分析

五、環境污染檢驗

六、環境毒物學

 

生物檢定

三、分析化學

四、微生物學

五、生物化學

六、生物統計學

 

地質礦冶

地質

應用地質

三、臺灣區域地質

四、野外地質學

五、礦物學及岩石學

六、環境地質學

 

工程地質

三、臺灣區域地質

四、土壤力學及岩石力學

五、工程地質學

六、構造地質學

 

地球物理

三、構造地質學

四、高等地球物理探勘學

五、高等地球物理學

六、高等地球物理資料處理

 

礦冶材料

採礦工程

三、高等礦場設計及礦場安全

四、高等礦物學(包括礦床及岩石學)

五、高等採礦學

六、高等選礦學

 

冶金工程

三、高等冶金熱力學

四、高等提煉冶金學

五、高等物理冶金學

六、高等金屬加工學

 

材料工程

三、高等物理冶金學

四、高等固態熱力學

五、高等材料分析學(包括電子顯微鏡學、x光繞射學、表面分析學)

六、高等固體擴散學

 

測量製圖

測量製圖

測量

三、地理資訊系統

四、誤差理論

五、高等大地測量學(包括幾何大地、衛星定位測量)

六、攝影測量及遙感探測

 

醫事

醫學工程

醫學工程

三、工程數學

四、生理學

五、醫療儀器設計與應用

六、生醫材料或生物力學或醫用電子學

應試科目六為選試科目。

交通技術

交通技術

交通工程

三、交通工程

四、運輸系統分析

五、運輸規劃

六、運輸安全

 

天文氣象

天文氣象

天文

三、高等天文學

四、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初步複變函數、向量分析及球面天文學)

五、近代物理

六、古典物理(包括力學、熱學、光學及電磁學)

 

氣象

三、高等大氣動力學

四、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初步複變函數及向量分析)

五、高等天氣學

六、大氣物理化學或數值天氣預報學

應試科目六為選試科目。

衛生技術

衛生環保技術

衛生技術

三、儀器分析

四、微生物學與免疫學

五、生物化學

六、藥效藥劑學或高等食品化學或臨床檢驗學

應試科目六為選試科目。

環保技術

三、水處理技術

四、空氣污染及噪音控制技術

五、固體廢棄物處理技術

六、環境規劃與管理